...鐘讀完 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報告2016吧 -廣州市非物質...
羅微++高舒
2016年是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第一年。 2015年12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明確了國家發展戰略及文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十三五”規劃,使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能力的現狀認知更加明確,各項工作思路更為清晰。
2016年,在國際層面,“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表明我國履約能力不斷提高。與此同時,我國民眾對優秀傳統文化的自覺意識也得到進一步提升。在國內層面,本年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下簡稱《非遺法》)頒布五周年,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法規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完善,規劃編制進一步加強,保護方式得到進一步深化,保護實踐和社會合作方式也實現了新的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文化部在本年度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建設、績效評估(自評和第三方評估)的工作重點;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編制、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以下簡稱“研培計劃”)制定等重點項目,搭建了“十三五”時期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基礎架構。
一、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
5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黑龍江省考察調研期間,冒雨到同江市八岔赫哲族鄉八岔村,參觀赫哲族民俗展,走進伊瑪堪傳習所觀看并詢問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赫哲族伊瑪堪教學和傳習情況。伊瑪堪是我國東北地區赫哲族獨有的用赫哲語表現的史詩體民間口頭說唱藝術,它說唱結合,無樂器伴奏,采用葉韻和散文體的語言,講述部落征戰、生活民俗以及赫哲族英雄降妖伏魔、抗擊入侵者的故事,具有鮮明漁獵文化和地域特征,承載著傳承民族語言、信仰、民俗和習慣的重要社會功能。“赫哲族伊瑪堪”于2006年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并于 2011年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隨后,習總書記來到赫哲族村民尤桂蘭 [1]老人家中看望。習總書記說:“赫哲族雖然人口較少,但看到你們生活欣欣向榮,后代健康成長,文化代代傳承,為你們感到高興。我心里惦記著每一個少數民族。 ”[2]
2016年起,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的支持力度,文化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大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支持力度落實好傳習補助經費的通知》 (辦非遺函〔 2016〕202號),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傳習活動補助標準翻了一番,從每人每年 1萬元提高至 2萬元。各省(區、市)積極響應,相應加大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的支持力度,提高本省(區、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習經費補助標準,改善傳承條件,為本省(區、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展傳習活動提供充足保障。目前除黑龍江省、吉林省外,全國其他 29個省(區、市)均安排專門經費支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其中北京市、廣東省每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經費為每年 2萬元
[3]。
同時,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試點項目于 2014年啟動,“十二五”期間已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 3.64億元對 50個建設項目進行了補助。“十三五”期間,為進一步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結合,該項目進一步拓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文化部等部委聯合印發《關于請抓緊申報 2016年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的通知》,并于 3月初評出 220個建設項目納入《“十三五”時期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專項規劃》項目庫,其中:傳統表演藝術類項目 132個,傳統手工技藝類項目 64個,傳統民俗活動類項目 17個,其他綜合類項目 7個。此輪申報,將實現中央預算內投資約 13億元,資金數額達到“十二五”時期該項目安排的 3.6倍,建設項目總數達到“十二五”時期項目數量的 4.4倍。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及其成果利用與國家整體發展的關系更為緊密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意志不斷強化,并貫徹于各項工作實踐。 2016年3月25日印發的《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國發〔 2016〕20號),對“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做出由文化部牽頭,相關部委負責落實的分工。在具體工作領域, 2月22日,《國務院關于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 2016—2030年)的通知》(國發〔 2016〕15號)指出:“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提升工程,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推動更多非藥物中醫診療技術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使更多古代中醫典籍進入世界記憶名錄。 ”11月23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發〔 2016〕64號)指出:“依托當地民族特色文化、紅色文化、鄉土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力發展貧困人口參與并受益的傳統文化展示表演與體驗活動等鄉村文化旅游。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鼓勵民族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和產品生產銷售。 ”12月 7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旅游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 2016〕70號)指出:“促進旅游與文化融合發展。培育以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和實踐活動為支撐的體驗旅游、研學旅行和傳統村落休閑旅游。 ”12月24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 2016〕79號)中指出:“加強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集聚區整體性保護,支持民族地區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積極開展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命名一批國家級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加大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瀕危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保護力度。支持少數民族文化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12月29日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有序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的通知》(國辦發〔 2016〕103號)指出:“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后,文化部門要引導象牙雕刻技藝傳承人和相關從業者轉型。對象牙雕刻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留下其完整的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等詳細資料;對象牙雕刻技藝名師,鼓勵其到博物館等機構從事相關藝術品修復工作;對象牙雕刻技藝傳承人,引導其用替代材料發展其他牙雕、骨雕等技藝。非營利性社會文化團體、行業協會可整合現有資源組建象牙雕刻工作室,從事象牙雕刻技藝研究及傳承工作,但不得開展相關商業性活動。 ”12月30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通知》(國發〔 2016〕86號)指出:“強化傳統優勢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開展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等知識產權資源調查。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工作指南,加強對優秀傳統知識資源的保護和運用。完善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登記、注冊機制,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傳統知識、民間文藝保護和發展基金。 ”
為響應《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發〔 2016〕64號),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與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于 12月7日在北京簽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扶貧合作協議》。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連輯發表講話,指出文化扶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扶貧工作的效果,是促進扶貧由輸血向造血轉變的重要因素。實施脫貧攻堅工程,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是“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兩項重要工作。簽訂合作協議,將這兩項重要的工作結合起來,互相促進,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雙方將易地扶貧搬遷與保護、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機結合,推進黔西南州易地扶貧搬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協調發展,為扶貧思路創新實踐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12月1日至 5日,首屆“一帶一路”文化遺產國際學術研討會在福建泉州召開,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連輯等一百多位中外專家學者參加。與會專家學者們圍繞文化遺產的創造性保護及其拓展空間、文化遺產的理論視野與創新途徑、文化遺產與當代文化藝術科學發展、“海上絲綢之路”與城市文化發展理念等多個議題展開熱烈討論,為共同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發展和創新,為新常態下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創造新的空間,提供了理論支持。
三、以實踐促研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念不斷深化
我國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十幾年來,圍繞著繼承與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目標,形成了保護實踐帶動理論研究的發展態勢。 2011年6月1日實施的《非遺法》,明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應當注重其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有利于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應當尊重其形式和內涵。 ”這些內容,既蘊含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念,也是實施保護工作的重要指針。 2016年1月14日,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會議在江蘇省蘇州市召開。文化部副部長項兆倫同志在會上總結了十多年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的矚目成就,分析了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面臨的新的機遇和挑戰,進一步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指導思想和重點工作,強調了在提高中保護、“非遺”走進現代生活、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生態保護三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理念。
項兆倫同志認為:“提出在提高中保護的理念,是由于非遺保護的關鍵是傳承。只有不斷提高傳承水平,才能增強非遺的表現力和吸引力,維護和拓展非遺的生存與發展空間,鼓勵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傳承行列,實現可持續的非遺保護。非遺走進現代生活的理念,是基于非遺是民族的文化印記,是一個民族、一個地區、一個鄉村和一個街道社區的生活方式。非遺是以人為核心、以生活為載體的活態傳承實踐。非遺的生命在生活。要促進非遺在秉承傳統、不失其本的基礎上,更加全面地融入當代人的生活,讓非遺在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中得到傳承;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生態保護理念的提出,我們在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和會同住建部開展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過程中,要求把非遺項目和其得以孕育、滋養的人文環境一起保護;要求在古村落和老街改造中保留原住民,保護原住民的生活方式,避免傳統村落、老街變成只有建筑和商鋪、沒有原住民的空心遺址,避免非遺失去傳承基因、環境和土壤。 ”[4]
以上三個理念的提出,既是我國《非遺法》立法理念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宗旨的具體化體現,也與《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的有關部署緊密關聯。
2016年也是國際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理念深化與發展的重要一年。 2015年11月30日至 12月4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 (IGC)第十屆常會在納米比亞舉行。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倫理原則》(以下簡稱《非遺倫理原則》)(Ethical Principles for Safeguard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包括 12條內容的《非遺倫理原則》,強調了社區、群體和個人,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存續力和應對其非物質文化遺產遭受威脅時的權益;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動態性和活態性應始終受到尊重的立場;提出了建立影響非物質文化遺產存續力或實踐預警評估機制的必要性;細化了性別平等、年輕人參與、尊重民族認同應涵括在保護措施制訂等對文化多樣性尊重的內容;表達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的共同利益,加強合作,避免社區、群體和個人疏離其自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愿望。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倫理原則》遵循 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現有的保護人權和原住民權利國際標準文書的精神而制定。這些原則代表一套鼓勵性的總體原則,對政府、組織和個人可形成直接或間接影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優秀實踐,以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續力,并由此確認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促進和平和可持續發展的貢獻,因而獲得廣泛接受。作為 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實施〈公約〉操作指南》和國家立法框架的補充,這些倫理原則可作為制定適用于地方和部門條件的具體道德準則和工具的基礎。 ”[5]
2016年,《非遺倫理原則》正式進入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視野,成為繼 2003年《公約》之后,影響并指導我國在國家一級和國際一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的重要理念和原則。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建設得到加強,保護水平明顯提升
不斷加強能力建設,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滿足社會進步需要,順應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2016年,圍繞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水平的工作目標,文化部通過鞏固搶救保護成果、探索完善管理機制、開展重點工作第三方評估等重要舉措,有力地促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建設,保護工作水平明顯提升。
(一)鞏固保護成果,深化保護工作
1、搶救性保護
2016年度,文化部完成 2013年度試點支持的 50位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評估工作,結合各地搶救性記錄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編寫《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程操作指南》,加強對口述片、項目實踐片、傳承教學片采錄工作的指導,并于 9月舉辦培訓班。加強跟蹤指導,分類別遴選樣例片,請專家予以剖析,供各地參考。累計安排資金 2.23億元,支持對 571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了搶救性記錄。此項工作,一方面采集了大量珍貴的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實踐活動的數字化資源;另一方面也為全面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規律,分析掌握影響非物質文化遺產存續力的相關因素提供了參考。
2、整體性保護
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對歷史積淀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重要價值的、鮮明的文化形態進行整體性保護的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是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條件和傳承環境不斷優化的探索實踐。 2016年,文化部在總結十年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提出“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支持措施,努力使每個實驗區真正成為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工作思路。 2016年,文化部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格薩爾文化(果洛)、客家文化(贛南)、銅鼓文化(河池)、黔東南民族文化等實驗區的總體規劃進行論證,形成專家論證意見,指導客家文化(梅州)、大理文化、陜北文化等實驗區進一步修改完善總體規劃;啟動新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設立工作;協調并指導青海玉樹、福建龍巖、西藏拉薩、河南寶豐等申報地區按照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并委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完成相關考察和規劃綱要論證工作;支持 18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 62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中心、增設 287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點。 2016年,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水平,通過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推進,得到顯著提升。
3、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是指在具有生產性質的實踐過程中,以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為核心,以有效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為前提,借助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的保護方式。目前,這一保護方式主要在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和傳統醫藥藥物炮制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實施。目前,文化部共命名了 100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在鞏固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各省(區、市)也開展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的命名工作。截止 2016年8月31日, 22省(區、市)共命名了 653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不斷推進生產性保護的深化。
4、數字化保護
由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中心起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專業標準》,在2016年完成標準(送審稿)網絡公示、自評及標委會全體委員函審工作,為其批準、發布,并作為推薦性行業標準指導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工作,邁出重要一步。
為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試點工作”資源入庫質量, 2016年,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中心組織專家對參與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試點工作的 33個單位提交的 24675條數字資源進行了審核,包括文檔 2582條,圖片 17384張,音頻 1147條( 17825分鐘),視頻 3562條( 42088分鐘)。同時,第二批試點地區資源上報工作有序推進。截至 2016年12月15日, 25個試點地區共 56個試點單位提交數字資源 26307條,其中文檔 5552條,圖片 11421張,音頻 6527條(約 96886分鐘),視頻 2807條(約 35885分鐘)。兩批試點資源充實、豐富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總量達 3.09TB。
(二)建立評估機制,強化問題導向意識
1、《非遺法》頒布 5周年,貫徹落實情況評估
2016年,《非遺法》頒布實施五年之際,文化部于 6月13日印發了《文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貫徹落實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辦非遺函〔 2016〕224號,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貫徹落實情況檢查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學習、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情況;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配套法規情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情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庫情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及開展保護情況;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及支持其開展傳承、傳播活動情況;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承場所情況;《非遺法》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其他問題等。
受文化部委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以《非遺法》為準則,以《通知》為主要依據,通過材料評估、實地評估、評估總結等工作過程,最后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貫徹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報告顯示,《非遺法》頒布實施以來,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的長期實施和有效運行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對提升文化立法的層次和水平,豐富我國法律體系的內容,具有重要意義。近五年來,各地在文化部的有力指導下,積極貫徹落實《非遺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得到大力推進,成效顯著。全國 18個省(區、市)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性法規出臺,加上《非遺法》實施前已有的 6部非物質文化遺產(或民族民間文化)地方性法規,截止 2016年8月31日,全國共有 24個省(區、市)頒布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性法規。相關省(區、市)也開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工作,并出版了相應成果,如《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口述史》《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等。至 2016年底,國務院已公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1372項(不含擴展項目),各省公布省(區、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13087項;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 198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各省(區、市)命名了 14928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各級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收徒授藝得到更大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文化遺產日 ”系列活動、傳統節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實踐及展演、京津冀非物質文化遺產聯展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傳播活動常態化、深入化程度不斷提高。全國所有省(區、市)均已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項資金。與此同時,《非遺法》實施五年來,尚有 7個省(區、市)未出臺省級地方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法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來源單一化,主要依靠各級財政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工作機構專業水平需要進一步整體提高等相關問題需要解決。
2、2016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培計劃”評估
為提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水平,增強傳承活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文化部、教育部在先期試點基礎上,于2016年起,共同組織實施“研培計劃”,委托有關高校、設計企業等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的教育培訓。該計劃著眼于“強基礎、拓眼界”,旨在通過組織“非遺”傳承人群的研修、研習、培訓,幫助“非遺”傳承人群提高文化藝術素養、審美能力、創新能力,在秉承傳統、不失其本的基礎上,提高中國傳統工藝的設計、制作水平,促進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現代設計走進傳統工藝,促進就業增收。
受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委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承擔了 2016年度“研培計劃”實施情況評估工作,對 2016年1月至 10月“研培計劃”組織實施工作總體情況及效果進行評估,了解參與各方(包括參與院校及其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執行能力,收集整理相關數據,為總結 2016年度“研培計劃”實施工作經驗,建立工作規范,制定 2017年度工作計劃和開展“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培訓基地”命名工作提供依據。評估報告顯示,參與各方對“研培計劃”實施效果較為滿意。主要體現為:文化部與教育部攜手,中央與地方聯動,規范要求,努力拓展實施的廣度和深度;培訓對象參與積極性較高,分布全國各地,涉及年齡及社會層次較廣,傳統手工藝項目從業人群比例較大;參與院校積極性高,依托專業優勢,拓展培訓方向與內容,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努力實現“強基礎、拓眼界、增學養”的培訓目標;受訓學員及參與院校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工要求,做好招生、院校推薦、計劃制定、款項撥付、專業指導多項工作;建立回訪制度,了解研培效果。存在問題包括:學員年齡、文化水平及實踐能力差異較大;部分針對少數民族學員的研培班,需加強專業翻譯隊伍建設等。 2017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培計劃”的實施,將在鞏固成果的基礎上,針對問題,進行相應工作優化。
3、部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第三方評估以及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課題研究,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初稿)》做好基礎工作
2016年6月,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委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開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第三方評估以及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課題研究,為形成《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初稿)》做好基礎工作。
(三)探索創新,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可持續發展
2016年,許多管理、保護、保存、調查、傳承、傳播的新思路新辦法也融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中來,方式多樣、社會參與度高的保護傳承體系正在形成。
在管理方式上,北京市、福建省泉州市采取“以獎代補 ”,為名錄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提供財政支持,確保資金使用績效。
在傳承傳播方式上,非物質文化遺產與互聯網技術碰撞,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皮影戲(泰山皮影戲)的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范正安聯合山東師范大學學生,接近互聯網前沿。目前,已成立“幕影春秋”項目組,通過“網絡眾籌”等渠道,建立山東皮影保護發展基金會,建立“幕影春秋泰山皮影傳播與推廣系統”團隊,通過網絡、微博、、 APP等終端推介,設置婚慶“私人定制”專欄、制作微電影、結婚紀念品、人物實體皮影等,獲得首屆中國“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與3家創投機構實現洽談。同時,泰山皮影戲還與騰訊游戲聯合開發“泰山英雄傳”手機游戲,皮影 DIY、皮影微電影線上定制與展映,實現皮影與網絡、微電影的三方跨界,帶動山東其他地方皮影藝術的傳承與發展。新媒體“直播”越發成為亮點。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效整合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等傳播資源,大力實踐傳統媒體、、網站的共同傳播方式, 2016年最新的“直播”方式也被運用其中。暑期,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組對江浙、湘黔、川渝、陜冀等地的傳統村落開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調研。在阿里巴巴文化中國、淘寶頭條的支持下,此次為期一個月的回訪活動在淘寶直播頻道一共進行了 12場全程網絡直播,直播觀眾人次從最初的百余逐步提升至最高破萬,觀眾還能夠實時在直播評論區與傳承人交流。用實時影像和互動的方式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技藝和文化,既分享了這次“探寶之旅”的所見所聞,也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帶來更多的關注與支持。傳承人在直播過程中根據觀眾的需要隨時分享自己淘寶店中的“寶貝”,感興趣的觀眾邊看直播邊下單購買,更促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品的線上銷售。
在提高傳承能力方面,《教育部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 2016年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的通知》(教體藝廳〔 2016〕2號)提出,“支持高校創建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基地,包括課程建設、社團建設、教育研究、工作坊建設、成果呈現、輻射帶動等工作內容”。在已有的高雅藝術進校園、戲曲進校園項目,藝術展演活動項目基礎上,進一步進行全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學校與基地建設,目前已在中小學建設完成“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學校” 499所,在高校創建了第一批“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基地” 16個,包括重慶大學 “川劇文化傳承與保護基地”、河南大學“豫劇文化藝術傳承與保護基地”等。清華大學等 57所高校參與文化部組織的研培計劃,則跳出了“家族傳承”“埋頭苦干”的老辦法,面向傳承人,實現了 160期、 8700人次的研修研習培訓。這是著眼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掌握的傳統技藝等優秀傳統文化如何傳承,如何有效傳承,如何面向社會傳承的關鍵問題展開的實際行動。在擴展傳承方式和提升傳承能力的過程中,也使社會對傳承人所掌握和承續的傳統技藝的價值給予了更為充分的認可。另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在各高等院校的特色課程中嶄露頭角,如北京舞蹈學院就連年邀請安徽當地花鼓燈民間藝術團的藝人開設實
驗課程,受到學生歡迎。在九年義務制教育和中、高等教育中置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使中小學和高校成為這些優秀
傳統文化的通識課程和實踐課程“大本營”的做法,進一步增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及程度和傳承廣度,打破中華傳統文化與現代學習生活的疏離感,激發學生對優秀傳統文化的接觸興趣和感性認識,提升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傳承能力,也提高了民眾作為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傳承水平。
五、開展學術研討,夯實振興傳統工藝理論基礎,完成《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送審稿起草工作
傳統工藝凝聚著千百年來勞動人民的智慧和創造,是中華民族歷史發展和文明綿延的重要載體,是“工匠精神”深刻而鮮活的體現。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振興傳統工藝”的要求, 2016年以來,我國開設了多個高層學術論壇,為振興傳統工藝提供智力支持。
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內容,傳統工藝總量巨大、品種眾多,覆蓋面廣,主要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十個門類中的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兩類。目前,在國務院公布的 137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中,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項目共 363項,約占 26.5%;在文化部公布的 198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中,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共 557名,約占 28%;列入國家發改委建設規劃的 96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基礎設施中,有42個是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設施,約占 43.8%。
4月下旬,由中國藝術研究院主辦,中國藝術研究院手工藝研究所承辦的“中國工藝美術理論與批評學術論壇”在北京召開。論壇圍繞“工藝美術如何傳承工匠精神”的主題,深入分析和探討了中國工匠精神的本質、當前中國工藝美術在生產與創作等諸多階段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制度建設、習俗養成、人才培養等方面如何弘揚工匠精神提出了很多值得思考的見解。來自全國各地的中國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家學者等四十余人參加了研討,列席的青年學者和媒體記者近百人。
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連輯指出,“工匠精神”在我國有著深厚的歷史與時代基礎,在當下提出恰逢其時,不僅符合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戰略,對于工藝美術及各行各業都有著重要的社會導向作用與現實意義。近年來,我國工業化生產與技術革新在促進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如技術代替藝術、機器代替手工、共性代替個性、數量代替質量等;“官本位,經本位”等價值取向也嚴重沖擊著傳統工匠精神。當下呼喚“工匠精神”的回歸,不僅是對工匠做出新的價值判斷,使其被全社會所尊重,更是呼喚中國傳統精致文化生活的回歸。
中國藝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研究生院院長呂品田認為,工匠精神在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種卓越與可貴的精神,它是一種天人合一的信仰,是人們對世界萬物的一種認識與堅持,格物致知;它是一種情懷,手藝人視工具如手足,視作品如生命,讓這個世界不再是冷冰冰的物質世界,而具有溫情;它是一種處事態度,是面對世界、面對工藝的一種自信,傲立于世間、以人度物,包含著嚴謹認真、刻苦勤奮、精益求精、一絲不茍,執著進取的精神;它還是一種“操守品德”,從原材料采集到入行學藝、制作、銷售等環節都有道德約束與規矩,尊重自然、不欺世、不懈怠、安分守己、以誠相待、盡善盡美。
原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院長、現任中國藝術研究院手工藝研究所名譽所長常沙娜指出:“工藝美術要在保護與發展中并行。對‘工匠精神的傳承,不僅需要學術上的探討,更需要相應的措施和健全的體制來保障,應根據現代生產、生活的發展需要,對相應的制度措施、政策法規予以完善與改進。振興傳統工藝、弘揚工匠精神,應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切實保護與傳承世代相傳精湛的傳統工藝;二是大力發展基于手工生產力的現代手工藝,在現代社會生活和市場環境中形成有別于大工業生產的手工產業形態;三是積極鼓勵企業與專業的手工藝創作。 ”
9月21日至 25日,“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在山東濟南舉辦。作為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最大的全國性展覽活動之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自 2010年以來,每兩年一屆,已經連續舉辦 3屆。本次博覽會期間舉辦的“傳統工藝振興論壇”(以下簡稱“論壇”),以“讓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為議題,設立 1個主論壇和 4個分論壇,成為本屆博覽會學術板塊的核心內容。
主論壇分為專家發言和案例分享兩部分,由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統工藝領域的專家學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參與高校代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統工藝品牌設計機構、電商平臺以及海外手工藝人和專家參加。論壇上,專家發言部分緊密圍繞“傳統工藝與現代生活”“傳統工藝中的創造性勞動”和“振興傳統工藝的路徑”三個議題展開;案例分享部分探討了傳統工藝振興的理念、路徑、對策,交流分享近年來傳統工藝領域的實踐經驗。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遼寧大學教授烏丙安提出,傳統和現代是兩個對稱的觀念和邏輯,而不是對立的。從古至今,每一段文明發展進程都是遵循傳統,并不斷更新傳統、提升傳統,從而成功走向現代生活的;要考慮傳統對現代生活的貼近和切入;振興手工藝也要在保護好傳統的前提下進行。全社會,特別是年輕人,對傳統工藝要充分地尊重、維護,要很好地去利用,要給藝人們創造條件,支持他們振興。四場分論壇于 9月22日下午同期舉行,主題分別為“傳統織染藝術的振興”“漆藝的振興”“民居營造與美麗鄉村建設”和“編織扎制技藝的振興”,由北京服裝學院、中國美術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上海大學美術學院的著名學者主持。來賓們交流與分享近年來傳統工藝領域的實踐經驗,務實探討“讓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的對策建議和措施方法,共同研討傳統工藝振興的理念和路徑。
此次論壇的成功舉辦是文化部落實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振興傳統工藝”的具體舉措之一,它為編制《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和實踐引導。
2016年底,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主持完成《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起草工作。在會簽相關部委后,《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六、“二十四節氣”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我國履約能力不斷提高
2016年11月30日,我國申報的“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埃塞俄比亞首都亞的斯亞貝巴召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通過審議,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成為我國第 31個入選該類名錄的項目。 2016年12月21日,中國藝術研究院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于北京召開“二十四節氣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保護工作座談會”。文化部、相關專家、申報單位及新聞媒體代表到會,建言獻策、交流保護經驗,共同探討二十四節氣在“申遺”成功后的保護與弘揚事宜。與會代表一致認為,二十四節氣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有助于擴大該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影響,提高人們對其重要意義的認識,促進和保護人類文化的多樣性。
2016年5月底,我國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了羌年、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麥西熱甫、中國水密隔艙福船制造技藝、中國活字印刷術、赫哲族伊瑪堪共 7個項目的《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情況報告》。
201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 [6](以下簡稱“亞太中心 ”)先后在柬埔寨、朝鮮、吉爾吉斯斯坦、湯加、尼泊爾和巴基斯坦舉辦 6期境外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及相關會議 [7],在我國深圳、上海舉辦 2期境內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 [8],其中《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國師資培訓履約班,由亞太中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駐華代表處、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共同舉辦。
截止 2016年底,我國共有 39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入選聯合國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優秀實踐名冊”,是迄今世界上入選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最多的國家。
總結
2016年,是我國進入“十三五”時期的第一年。國家政策、財政支持、領導人重視程度進一步提升了“非遺”的影響力和社會關注度。經過上一個五年的工作總結和思路規整,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已邁進“鞏固搶救保護成果、提高保護傳承水平”的縱深發展階段。在今后的保護實踐中,不斷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代價值判斷,科學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規律,完善保護工作機制等,都需要不斷地深入思考,以推進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科學化保護進程。
注釋:
[1]尤桂蘭是赫哲族民間舞蹈“胡霞德克德依尼”天鵝舞的第一代傳承人,也是赫哲族伊瑪堪傳習所最為年長的成員。她的赫哲族語言熟練純正,會說胡力、唱民間小調等,曾為赫哲族伊瑪堪數字化采集和民間傳統文化藝術搜集提供了許多珍貴詳實的資料。
[2]習近平總書記走進赫哲族伊瑪堪傳習所.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內部資料.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摘報,第28期.
[3]北京市和廣東省以外地區,天津市、上海市、山東省每位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經費為每年6000元;江西、江蘇、青海、甘肅、海南、云南、遼寧、湖北、貴州、陜西、湖北、內蒙古、湖南、四川等省(區)每位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經費為每年5000元;浙江、安徽、河南、河北、新疆、廣西、福建、寧夏、山西等省(區)每位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經費為每年3000—5000元。
[4]項兆倫在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http:www.mcprc.gov.cn/whzx/whyw/201601/t20160119_460360.html.(登陸時間:2017-2-15).
[5]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倫理原則》.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NewsID=14499.(登陸時間:2017 -2-15).
[6]該中心于2012年2月在中國成立。作為聯合國教科文支持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區域性和國際性組織與協調機構,通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國際培訓,參與實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能力建設戰略。
[7]分別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計劃制定培訓班(柬埔寨暹粒)、以社區為基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制定培訓班(朝鮮平壤)、中亞地區俄語培訓師師資培訓班籌備協調會(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基于社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制定培訓班(湯加努庫阿洛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計劃制定培訓班(尼泊爾加德滿都)、基于社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制定培訓班(巴基斯坦伊斯蘭堡)等。
[8]分別為傳統工藝傳承與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國際培訓(中國深圳)、《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國師資培訓履約班(中國上海)。
參考文獻:
1.
項兆倫在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內部資料.
2.
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摘報(2016年).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內部資料.
3.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貫徹落實情況評估報告.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內部資料.
4.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6年度“研培計劃”實施情況評估報告.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內部資料.
羅 微: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常務副主任、
副研究員高 舒: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助理研究員責任編輯:蔡郁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