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綢之路 音樂研究
孔令玲
摘要:關于“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是目前音樂學界提出的有限定性、與時俱進性的相關音樂文化研究課題。這一課題的提出,不是新的、新穎的,而是將以往學者們對于這一區域音樂的研究,做一個目的和意義的限定。實際上在研究漢族音樂與域外音樂融合時,就是交叉于“絲綢之路”地帶上的音樂研究,只是隨著“一帶一路”愿景的提出,在賦予新的研究目的的同時,對于這一區域的音樂研究具體化了。但在關于“絲綢之路”音樂研究的相關課題,仍然交叉著以縱向史學為研究對象的“中國音樂史”研究課題和橫向的“中國傳統音樂”研究課題,還交叉著民族音樂學的方法與相關聯的地域性音樂現象比較課題的研究,只是在研究目的上,有了具體的限定范圍,更為準確、詳細的規定為“絲綢之路”音樂研究。
關鍵詞:“絲綢之路”音樂
中圖分類號:J605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 ? ? ? ? ? ? ? ? 文章編號:1008-3359(2018)05-0035-03
如何做有關于“絲綢之路”音樂的研究,也必須綜合性的將縱向與橫向結合來看待這一地域的音樂形式與內容。我們知道音樂作為文化的一部分,隸屬于上層建筑,它更早于文字出現,這一觀點是毋庸置疑的,音樂與美術、建筑等具象性的藝術形式不同,是非語義的、流動的、想象的。不同形式、內容的音樂,是不同歷史、不同民族、不同地域長期的社會文化積淀,這種積淀具有相對性、穩定性與融合性。而“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恰恰反映了這種漢民族音樂的固有音樂形態的穩定性與域外音樂融合的發展性。
一、“絲綢之路”音樂研究的背景
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是“一帶一路”愿景下音樂文化的再發展與再創新,是當前國內、國際經濟互通發展中,文化互通的必要產物。我們知道“一帶一路”是指“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海上絲綢之路”,在這兩條經濟帶上,除了經濟的交流,文化交流更是不可缺少的紐帶。共建“一帶一路”是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和社會信息化的潮流,在各國經濟發展的前提下,文化交流依然保持著以和平為原則、多元、自主、互通交流為發展的主線,因此,絲綢之路音樂研究的主旨,便是平等、互通的音樂性研究,是對歷史的繼承,也為新的音樂交流提供了平臺。
(一)“絲綢之路”的由來
最早的陸上絲綢之路,正式開始于東漢時期張騫出使西域以后,自中國古代都城洛陽,經長安(今西安),過河西走廊,通向中亞國家,包括現今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敘利亞等,而后到達地中海,以羅馬為終物。這條路被認為是連結亞歐大陸的古代東西方文明的交匯之路,最初的作用是運輸中國古代出產的絲綢、瓷器等商品,后來成為東方與西方之間經濟、政治、文化等諸多方面進行交流的主要道路。此后,隨著交通和經濟的不斷發展,與周邊國家貿易往來更加頻繁,除“陸上絲綢之路”外,出現了“海上絲綢之路”。
“絲綢之路”這一名稱源于德國學者,是由德國地質地理學家李希霍芬在19世紀末提出的,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國》一書中,把“從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間,中國與中亞、中國與印度間以絲綢貿易為媒介的這條西域交通道路”命名為“絲綢之路”。實際上,現今將歷史上古代中國與西方所有政治經濟文化往來通道都稱之為“絲綢之路”,從地域和方向上分為:“西北絲綢之路”(即西漢張騫開通西域的官方通道)、“草原絲綢之路”(是由北向蒙古高原,再西行天山北麓進入中亞一帶的通商之路)、還有長安到成都再到印度的山道崎嶇的“西南絲綢之路”和從廣州、泉州、杭州、揚州等沿海城市出發,從南洋到阿拉伯海,甚至遠達非洲東海岸的海上貿易的“海上絲綢之路”等。不同地域絲綢之路的開辟,對于古代中國和周邊通商的其它國家來說,都是推動經濟、文化發展的紐帶,因此,“一帶一路”的愿景與行動,便是與各個國家之間貿易的再次深度聯系、互通發展。
(二)“絲綢之路”音樂研究的體現在“一帶一路”愿景中的體現
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是順應時代氣息的重要文化交流和發展課題,是“一帶一路”合作發展的文化組成部分。關于“一帶一路”愿景的主要內容,在2015年3月,《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①中提出了包括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在內的“五通”,其中所涉及文化方面的戰略內容在“民心相通”中明確的提出。
民心相通是“一帶一路”建設的社會根基。民心相通的主旨在于“傳承和弘揚絲綢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廣泛開展文化交流、學術往來、人才交流合作、媒體合作、青年和婦女交往、志愿者服務等,為深化雙多邊合作奠定堅實的民意基礎。”
音樂作為文化產業的一部分,在古絲綢之路上已經交流往來了幾千年,再一次的提出,更是賦予了音樂文化交流新的使命和高度,秉承著堅持中國文化自信、道路自信的理念,對沿線國家的文化、宗教和傳統抱持繼續尊重的態度,從而推廣中國文化。例如:2017年3月,在深圳舉行了為期23天的“一帶一路”國際音樂季,來自“一帶一路”沿線的波蘭、哈薩克斯坦、斯洛伐克等近30個國家和地區12個藝術團體的700多位中外藝術家,帶來16場各具特色的國際精品演出,為“一帶一路”音樂文化的發展做出了表率。②
另外,2017年5月5日,“一帶一路”音樂教育聯盟成立大會——暨音樂學術研討與展演在中央音樂學院歌劇音樂廳隆重召開,有我國11所音樂院校和印度尼西亞、羅馬尼亞、匈牙利、泰國、伊朗等15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音樂院校的院長、學者和音樂家參加。會議的主旨在于:在音樂的領域促進與各“一帶一路”國家之間的交流、發展,促進相互理解。
從以上活動可以看出,促進“一帶一路”經濟發展的同時,文化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內容,而音樂交流更是可以跨越語言、文字障礙的交流,這種交流對于“絲綢之路”音樂研究來說,從外部客觀因素上,給予了支持,具有推動作用。
二、“絲綢之路”音樂研究的課題性質
“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是一個綜合性的研究課題,從研究的區域來看,是以古絲綢之路為依據,做史料性、存留性的音樂研究,并繼續深入的探尋相關的音樂遺存,也是繼承性的音樂研究課題。這方面的研究內容,以音樂史學為依托,研究絲綢之路上音樂的起始、不同時期、不同內容的音樂形式、音樂的融合、縱向的分析研究音樂歷史,并對遺存的音樂形態做音樂考源研究。例如,絲綢之路的開端從東漢時期張騫出使西域算起,那么,在此之前有關于域外音樂與漢音樂的交流與融合的音樂史料,是否只存在于傳說中,像“伶倫自昆侖山聽鳳凰鳴叫辨十二律”,周穆王西游時路過“瑤池”(今新疆天山一帶)等,是不是漢族音樂與域外音樂最早的交流記載,這些研究所針對的音樂內容,是相對久遠的史料性音樂課題,都屬于音樂史學的范疇。除此之外,關于西域傳入的各種樂器,它的源頭、流變研究等,還包括音樂史料的挖掘與翻譯,也是音樂史學在研究絲綢之路音樂時的相關研究課題。
關于絲綢之路上現存音樂形態的分析,種類的歸納調查等,則屬于橫向的傳統音樂研究范疇,這與史論性研究的側重點不同,不是縱向的史源考究,而是橫向的區域性、塊狀研究。例如:同一種音樂形態在不同地域流傳的關聯性與異同性研究;又或者同一劇種不同特點的研究、同一劇種流傳在不同地區的流變研究、同一樂曲在不同區域流傳后的版本對比研究等等。具體來說,有關于絲綢之路上青海、甘肅、寧夏等地區同一類型民歌的差異性研究;關于絲綢之路上不同少數民族音樂、音階、調式的研究等,都屬于這一領域的研究課題。
另外,還包括絲綢之路上各個不同民族在遷徙和流變過程中,音樂形態的比較研究,不同民族、不同時期音樂文化的融合,以及絲綢之路音樂在同一時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音樂形態的比較研究等,則是涉及到民族音樂學的研究范疇。具體來說,例如,杜亞雄老師關于甘肅裕固族民歌與現今匈牙利民歌在音階調式上的比較研究等。
因此,關于“絲綢之路”音樂的研究,是音樂學的不同音樂方向的交叉研究,具有音樂學科內容的綜合研究性。
三、關于“絲綢之路”音樂文化研究的意義
(一)“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是音樂文化遺產的繼續挖掘與保護
關于“絲綢之路”音樂的再研究,首先體現在對于中國歷史性音樂文化遺產的繼續挖掘與保護。
研究“絲綢之路”上的音樂,較明確的出發點便是音樂文化遺產的挖掘與保護,以及新音樂形態的吸收與再發展。那么,縱觀歷史,我們要發掘和保護的內容有哪些?要繼續發展的音樂內容又有哪些呢?音樂作為文化的一部分,從人類文明起,便隨之誕生、發展,它早于文字。不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音樂形式,也可以說,不同的音樂現象是對于不同歷史的反映與回顧。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音樂也是上層建筑的一部分。
悉數我國音樂發展的歷史,從生產力低下的原始社會開始,便有了關于捕獵生活記載的原始樂舞《彈歌》、祈求來年五谷豐登的《臘祭》以及反映先民生活的樂舞《葛天氏之樂》等。進入奴隸社會,階級等級明顯化,音樂形式也出現了以統治階級的需求為主的存在形式,例如周代的《六代樂舞》,便是雅樂的典范。過渡到封建社會時的西周末年的文化下移,及“禮崩樂壞”現象等,都是社會制度變遷的產物。
秦漢開始進入封建社會時期,相比較奴隸社會,社會體制更加先進,生產力更高,人的創造力也隨著經濟與生產力的發展不斷前進,因此,在本民族經濟、文化發展的前提下,開始向周邊民族和國家進行經濟文化交流,自張騫出使西域以后,中原經濟文化與域外經濟文化交流便逐漸頻繁起來。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性,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反映。
自魏晉南北朝民族融合高峰開始,傳入的代表性樂器有箜篌、琵琶、篳篥、羯鼓等。龜茲樂人蘇祗婆帶來的龜茲《五旦七調》樂律理論,隋代宮廷音樂中出現了融入各地不同音樂形式的七部樂、九部樂及唐代的十部樂,以及當時較流行的有琵琶和篳篥,還有樂律理論方面萬寶常、鄭議根據蘇祗婆的《五旦七調》樂律理論改編的《八十四調》樂律倫理等。宋代,經波斯阿拉傳入嗩吶,豐富了我國民族樂器的發展,推動了民間吹打樂、鼓吹樂中的發展。明代揚琴也從海上傳入,慢慢從沿海地區流向內陸,成為戲曲和曲藝伴奏的重要樂器。
從上述音樂史中在不同歷史時期的音樂形態的羅列來看,不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音樂現象,在音樂發展過程中,融合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們要對歷史性的音樂內容做繼續的考證與研究,并針對性的做相關連的“絲綢之路”音樂文化交流過程中的融合、傳入的考證研究,從而更準確的了解音樂發展史,了解音樂的變遷。在“絲綢之路”音樂研究中,要注意保護和保存已有的音樂文化形式,繼續深入研究不確定的歷史音樂遺存,更進一步的做音樂文化交流和發展。
(二)“絲綢之路”音樂研究可以為中國音樂注入新的形式和內容
在之前文章中提到過,“一帶一路”音樂的溝通發展,要從音樂教育、音樂內容、音樂形態等方面,提出了與絲綢之路經濟帶上各個國家之間在音樂人、音樂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在此,借用2017年5月22日光明日報的文章《以音樂促“一帶一路”民心相通——訪中央音樂學院黨委書記郭淑蘭、院長俞峰》中,訪談院俞峰院長時的一段話,他說到:“中國音樂已經在世界性舞臺站穩了腳跟,要有中國音樂自信,對外音樂交流既要差異化,也要同質化。既要與沿線國家交流中國民族音樂,傳播中國優秀文化,也要在西洋樂方面交流切磋,以高水準去贏得尊重,在戰略高地推動國家藝術形象的發展,借此促進中外民心相通。”③
現今的中國音樂,是有著本民族特色和不同音樂元素的音樂,也是世界音樂的組成部分,在“一帶一路”愿景的倡導下,繼續發展“絲綢之路”音樂,則必需注意兩個重要的原則:1.堅持本民族音樂的特色;2.在平等的前提下與其他民族音樂互通、發展。
堅持本民族音樂特色、堅持在平等的前提下與其他民族音樂互通、發展,是對于中國音樂元素的繼承與保護,也是對外國音樂的尊重。與世界各國民族音樂一樣,中國音樂在歷史的發展長河中,傳承著自己音樂的特性,例如,五聲性、和諧性,這是符合中國人審美特色的音樂形態。眾所周知的,在古代絲綢之路上傳入中原的音階調式,已經有了阿拉伯音樂體系中的七聲性,如:我國新疆少數民族中的哈薩克族、塔吉克族等;還有自新文化運動以后西方傳入的大小調式音樂體系與記譜法,例如,學堂樂歌。這些都可以說明中國音樂早就開始了融合與吸收,但是,傳統的中國音樂,仍然以五聲性為主,就好比很多人喜歡中國風的流行音樂一樣,是中國人審美的自然選擇一樣。
四、結語
“絲綢之路”音樂研究,是賦予新任務的音樂課題,對于促進我國音樂文化的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如何做好這一課題的研究任務,則需要學者們不忘初心,謹慎嚴謹的做學問,堅持史料研究的客觀性、真實性;堅持學術內容的可依據性;更要踏實認真的對待研究中遇到的音樂課題,并對自己的學術成果做肯定。
注釋:
①楊婷:《國家發改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布<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新華社》,2015年3月28日。
②敏敏:《2017深圳“一帶一路”國際音樂季明天開幕》,《深圳都市報》,2017年3月24日。
③石佳:《以音樂促“一帶一路”民心相通》,《光明日報》,2017年5月22日,第10版。
參考文獻:
[1]馮文慈.中外音樂交流史[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13.
[2]劉再生.中國古代音樂史簡述[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06.
[3]汪毓和.中國近現代音樂史[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09.
[4]王欣.中國古代樂器[M].北京:中國商業出版社,2017.